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有关规定,我委现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关于广东省珠海市的人文历史、自然地理、风土人情及政务信息等情况,考生可登录珠海市人民政府网(www.zhuhai.gov.cn)查询。此次招聘单位为珠海市纪委监委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报名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还须在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三、招聘岗位、人数、对象、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招聘岗位名称:招聘岗位具体人数、对象及资格条件详见《珠海市纪委监委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一)应聘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考生请于2024年10月17日9时至10月23日18时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972)报名。新用户需注册后方可进行报名(填写简历不代表报名成功,要进入“岗位查询及报名”栏目进行报名,可在“报考情况查询”栏目查看报名进度;报名上传的照片要求为彩色证件照,请勿上传自拍照;请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3.报名材料:①《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②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③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证;④由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盖章,PDF格式);⑤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需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⑥本人签名的诚信报考承诺扫描版(附件5);⑦根据本人身份应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需由原工作单位出具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并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等佐证材料;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须已毕业,并在报名首日前已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4.资格审查:根据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初步资格审核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笔试时间初定于11月2日,具体日期见笔试通知),《笔试通知》将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清风网”网站公布,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采取网上打印的方式,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5.其他事项:如岗位符合条件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6.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7日止不满3年的,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报考时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加分资格审查,否则视为主动放弃。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其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评考生综合能力。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该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者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考生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核、面试通知等事项于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珠海清风网”网站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公布后,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交材料进行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核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成绩合格考生总成绩并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考生笔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及考察人选名单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清风网”网站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三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考生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应聘资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由珠海市纪委监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zhrsj.zhuhai.gov.cn/)和“珠海清风网”网站(http://www.zhjj.gov.cn/)发布,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经公示无反映、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或不影响聘用的,报业务主管部门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诚信报考,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一旦发现资格条件不符、有弄虚作假行为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项。
(三)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人员聘用后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232256、2258601。
附件:
珠海市纪委监委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