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支持优秀退休教师继续投身教育,充分利用退休教师优势资源,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内江市推动高中教育优质发展十条措施》要求,按照内江市教育和体育局统一部署,现将威远县2024-2025学年银龄讲学教师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
2024年我县计划招募银龄讲学教师3名,招募的具体岗位详见《威远县招募银龄讲学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募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募对象为内江市域内退休优秀教师,以高级教师、骨干教师等为主。
(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195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支教期间教育教学工作;政治可靠,师德师风高尚,爱岗敬业,教学经验丰富。
(三)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校、定岗”原则。
(二)按照公布需求、自愿报名、资格审核或遴选、公示公布、签订协议、上岗任教的程序招募讲学教师。
四、岗位职责
(一)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招募到的讲学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上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二)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者连续讲学。用人单位与拟招募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讲学教师服务期间,由用人单位根据讲学人员现实表现情况对其进行评价考核,对不履行协议约定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报名事项
(一)现场报名。2024年9月26日(星期四)至9月27日(星期五),有意向的、符合条件的退休教师到威远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师训股(威远县青少年活动中心202室)进行现场报名。
(二)报名相关要求
1.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威远县银龄讲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休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近6个月内的体检报告、县级以上荣誉证书等教学能力与资质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的人员持报名所需材料到威远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师训股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收取《威远县银龄讲学教师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查验相关证书原件后收取复印件一份;
3.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审核、确定人选及公示。县教育体育局根据申报条件,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择优确定招募人选并于9月30日前对拟聘教师进行公示。
(四)签订协议。公示结束后,用人单位与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五)上岗任教。以学校秋季开学时间而定。讲学教师根据协议上岗任教,履行岗位职责。
六、保障措施
(一)讲学教师工作经费由县财政按照年人均2万元标准拨付,主要用于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
(二)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本人医疗关系和保险等有关规定办理。
(三)有条件的受援学校为讲学教师提供周转宿舍,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教学设备和生活设施。
七、其他事项
(一)招募原则。银龄讲学教师招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校、定岗”原则,鼓励引导讲学教师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不得随意调整岗位。
(二)组织纪律。招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讲学教师在申报环节及讲学服务期间,如被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及师德失范行为的,威远县教育和体育局将依照省市相关要求解除讲学服务协议,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咨询电话:0832-8222295。
附件:附件1
附件2
威远县教育和体育局 威远县财政局
2024年9月23日